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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近日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并明确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08/15/2019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人社部牵头作用,要求各级人设部门确保《意见》提出的政策和要求落地见效。建立多方协调机制,按《意见》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细化《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08/15/2019
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标准,新验收标准共17项,划出了工程建设的“质量红线”,将作为强制性标准全面执行。新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以高铁为代表的各类型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验收标准体系,为保障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和铁路运输安全提供重要依据。
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额罚款、追加利息、取消资质!人社部就新规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2年,制造业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基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质量工作体系更加高效。建设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协调配套的标准群引领行业质量提升,推动不少于10个行业或领域建立质量分级工作机制,完善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追溯机制,提高企业质量和品牌的竞争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科〔2019〕188号
提高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制造业质量和效益为目标,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质量提升动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为实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提升与满足需求相结合。以增强制造业竞争力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文化和品牌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企业主体与营造环境相结合。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守质量底线,提高质量水平,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强标准引领,加快人才培养,强化专业支撑,推动优质优价,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动力。
坚持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创新要素向关键共性技术、中高端产品和服务集聚,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提高质量管理的水平。
坚持全面推进与分业施策相结合。完善覆盖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提升协作机制。聚焦行业质量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提升原材料供给质量,增强装备制造质量竞争力,加快消费品提质升级,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迈向中高端。
(三) 主要目标
到2022年,制造业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基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质量工作体系更加高效。建设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协调配套的标准群引领行业质量提升,推动不少于10个行业或领域建立质量分级工作机制,完善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追溯机制,提高企业质量和品牌的竞争力。
二、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四) 健全质量责任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主动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声明,接受社会监督。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增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严格落实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
(五)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明确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确保持续稳定地提供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优化顾客体验,提高顾客满意度。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第二方质量审核制度,对重要供应商的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和人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积极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等方法,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
(六) 推进质量文化建设。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诚信经营理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提升员工岗位技能,把质量诚信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培育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鼓励设立首席质量官,积极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班组管理、质量攻关、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优秀质量成果的内部推广和外部交流,持续改进质量管理。
三、增强质量提升动力
(七) 发挥标准带动作用。发挥标准对行业质量提升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提高上下游产业标准的协同性和配套性,推动建立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群。加快重点领域质量安全标准、绿色设计与生产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实施。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区自然条件等特殊要求组织制定地方标准,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和创新需求的标准,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支持地方开展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作,支持行业和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八) 强化技术支撑作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丰富产品种类,满足差异化消费需求。推广数字孪生、可靠性设计与仿真、质量波动分析等技术的开发应用,提升产品质量设计和工艺控制能力。持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支持建立质量信息数据库,开发在线检测、过程控制、质量追溯等质量管理工具,加强质量数据分析,推动企业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
(九) 发挥品牌促进作用。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丰富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形象。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建立健全品牌培育专业化服务体系,制定宣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完善品牌培育成熟度评价机制,以品牌培育推动企业从“质量合格”向追求“用户满意”跃升。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引导集群内企业标准协调、创新协同、业务协作、资源共享,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提质升级。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引领消费需求,增强消费信心,促进企业加快质量升级。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十) 倡导优质优价。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围绕产品性能、技术能力、用户需求等制定质量分级标准,运用检验检测、合格评定、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对重点产品试点开展质量分级评价,建立质量分级发布机制。以机械、钢铁、石化、建材、轻工、电子等行业专业化质量分级为试点,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加大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推动发布优质采购目录,鼓励在重大装备和重点工程中使用优质产品。
(十一) 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消费者投诉、产品召回等信息共享机制,引导行业对共性质量问题进行警示和改进。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联合惩戒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推动构建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地方和行业制定区域、行业质量提升计划,积极开展质量兴业、质量比对、品牌培育等工作,总结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单项冠军、质量标杆、专精特新“小巨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等各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十二) 夯实服务支撑。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发挥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和品牌服务供给。发挥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推广应用,提高企业质量技术水平。支持专业机构加强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鼓励为企业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标准验证、质量诊断、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行业检验检测实验室向公众开放,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五、加快重点产业质量提升
(十三) 提高原材料工业供给质量。深入实施《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快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广清洁高效生产工艺,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研发应用全流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系统。加快高端材料创新,支持航空、核能、发动机等关键领域材料的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促进新材料应用验证及推广,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加快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和行业测试评价中心建设,支持开发稀土绿色开采和冶炼分离技术,加快稀土新材料及高端应用产业发展。支持开展重点原材料产品用户满意度调查,以用户为中心不断提升原材料供给质量。
(十四) 增强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积极落实《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着力解决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薄弱环节,弥补质量短板。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按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规划,梳理产业质量升级亟需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目录,积极引导产业基金及社会资金支持,提高装备制造业的质量水平。
(十五) 促进消费品工业提质升级。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制定发布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推动轻工纺织等行业的创新产品发布。培育壮大个性化定制企业和平台,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持续开展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提高创意设计水平,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促进消费升级。支持重点产品与国外产品质量及性能实物对比,支持临床急需药品先进技术应用和质量提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关键领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信息实时追溯和查询服务,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十六) 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迈向中高端。支持集成电路、信息光电子、智能传感器、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积极推进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加快发展5G和物联网相关产业,深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关键基础软件、工业设计软件和平台软件开发应用,提高软件工程质量和网络信息安全水平。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规范对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的管理,改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用户体验。
六、保障措施
(十七) 加强组织落实。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共治的原则,加强部门协同。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促进质量提升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行业协会持续深入推进群众性质量活动,建立本行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弘扬质量先进。
(十八) 加快人才培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系统推进制造业的质量人才培养。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推进质量和品牌相关专业学科和课程建设,支持设立质量研究院、品牌研究院,培养高端质量和品牌人才。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加强专业技能和质量品牌人才培训,提高行业质量意识和专业素质水平。鼓励企业提升员工质量素质,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质量骨干和技术能手。
(十九)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质量和品牌建设宣传的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引导企业坚持质量为先,追求卓越质量,关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消费友好等新需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组织开展质量品牌主题宣传和交流活动,报道企业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典型经验,讲好中国品牌故事,塑造中国制造质量新形象,增强国际竞争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8月29日
环保部再发话:督查整改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近日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并明确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此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还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要么长期不管,要么对企业通通一关,甚至关闭豆腐坊、拆除养殖网……一些地方针对环境污染平时不作为、压力之下乱作为的“一刀切”现象,恰似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黑”,今后这类行为将面临严肃追责。
2018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
生态环境部强调,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文件强调,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随着中央环保督察问责、追责持续加压,近年来,在应对环保问责方面,一些地方环保“一刀切”的做法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生态环境部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意见》指出,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应按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订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同时,对于不同的企业环境问题,环境部要求采取对应的措施。
《意见》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对于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既要推进问题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导,在整改工作中尽可能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环保执法人员在企业进行取证
《意见》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既是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有利时机,也是传导环保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的有效举措。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势借力,严格执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具体解决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时,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
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纳入督察
《意见》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
实际上,随着中央环保督察不断深入,力度持续加码,有关环保“一刀切”的问题、质疑之声不断,原环保部也多次强调反对环保“一刀切”。
“一刀切”表面上看是严格执法,实际上既反映地方长期没有严格执法,累积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也反映出部分地方的官员为了自保,防止被追责的“防御性”动因。
今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原环保部部长(现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一刀切”指的是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违法还是合法,一竿子打下去,一律进行关停的做法。企业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该处理的要处理。像不分青红皂白、不分好坏的“一刀切”,也是环境部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的。
“环保督察对地方带来的压力确实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典型案例曝光之后,问责的压力比较大,但‘一刀切’的做法影响是很坏的,不仅对企业不公平,对居民就业、生活也会带来影响,甚至还会导致社会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下降。”马军说,要在法制的基础上监管企业,改善环境,而不是纯粹运用行政命令。同时,在督察和问责过程中,要加强对机制是否落实进行问责,而不是过分强调对个案进行问责。
人社部发挥牵头作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了具体要求!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人社部牵头作用,要求各级人设部门确保《意见》提出的政策和要求落地见效。建立多方协调机制,按《意见》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细化《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深刻领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明确提出促进普惠均等、坚持需求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坚持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
明确提出完善终身培训政策体系和终身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创业创新培训以及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和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和基础平台建设。
各级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的17条政策措施,均明确由人社部为牵头(或联合牵头)单位,凸显了人社部作为职业技能培训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各级人社部门要重点做好这些工作:
一是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牵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要确保《意见》提出的政策和要求落地见效。
二是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加强人社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按《意见》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
三是要明确工作任务,推动任务落实。细化《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要广泛听取全体劳动者、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总结交流推广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成熟经验,支持并指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
做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保障工作
《意见》提出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大力组织实施,推进政策落实。
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意见》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保障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经费筹集机制。《意见》明确要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要创造条件、简化程序、克服障碍,鼓励支持企业、社会将资金投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部门协调和组织推动力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铁路工程全过程质量监控!我国发布新版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标准
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标准,新验收标准共17项,划出了工程建设的“质量红线”,将作为强制性标准全面执行。新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以高铁为代表的各类型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验收标准体系,为保障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和铁路运输安全提供重要依据。
新验收标准共17项,涵盖了路基、桥梁、隧道、轨道、混凝土、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等铁路主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明确提出城际铁路和重载铁路的验收要求。新标准将于2019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是在2003年发布实施的时速16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系列验收标准,以及2010年发布实施的高速铁路工程系列验收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验收标准从验收单元划分、验收程序和组织、验收内容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划出了工程建设的“质量红线”,将作为强制性标准全面执行。
新标准明确了原材料进场验收标准,按工程部位、施工阶段和工艺流程,全面做实关键工序质量把控,并针对看不见的“隐蔽工程”,****规定引入视频监测手段留存影像资料,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的质量控制。
在高铁标准方面,验收标准为中国高铁舒适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高铁舒适性主要取决于动车组性能、线路平纵断面、下部基础提供的稳定支撑,以及轨道提供的高平顺性等因素。路基、桥涵、隧道等验收标准对下部基础设施完工后的沉降均有明确规定,轨道验收标准中对轨距、轨向、高低、水平、扭曲等轨道几何形位做了严格的要求。